入会须知

ADMISSION NOTICE

    一、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其中个人会员不超过会员总数的10%

    二、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  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
  (二)本省行业范围的建筑机械、城建设备、金属结构等生产制造企业;

  (三)本省为本行业发展配套服务的相关材料、装备生产制造企业,以及相关科研、设计、应用推广单位;

  (四)长期从事本行业工作、经验丰富、工作积极、在行业有一定贡献和影响的人士。
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 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  (秘书处进行资格预审;

  (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
  ()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 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 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
  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
  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  (五)退会自由
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
  (一)遵守本团体的章程;

  (二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
  (三)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
  (四)正常参加本团体活动;

  (五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
  (六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  ()按规定缴纳会费
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
七、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
八、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